審計委員會成員
審計委員會由台船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每年至少召開會議四次,其職權包含:
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-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-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-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-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-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- 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- 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- 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-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-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職稱 | 姓名 | 主要學(經)歷 |
---|---|---|
獨立董事 (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) |
劉德明 |
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
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兼任教授 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教授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顧問 |
獨立董事 (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) |
林輝政 |
台灣大學造船工程學研究所博士
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澎湖科技大學校長 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|
獨立董事 (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) |
陳志揚 |
中興大學法學碩士
陳志揚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板橋地方法院法官 中央警察大學兼任講師 |